消灭抵押权
1除斥期间的届满。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因除斥期间的届满而消灭。2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设定就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当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抵押权因其实现而消灭。3抵押物的灭失而未受补偿。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抵押物,当抵押物非归责于抵押人而灭失后又无代位物的,抵押权因失去支配标的物而消灭。4主债权的消灭。
问题 | 一般抵押权 |
分类 | |
解答 |
![]()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时,以其债权的保障权利,依法对债务人的一定财产权利实行限制或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一种担保权利,它是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而取得的一种权利,具有保障债权,优先受偿的效力。抵押权是一种相对权利,即只有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在抵押权的范围内,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但是在抵押权范围外,抵押权人的权利只能和其他债权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一般抵押权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