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复核期指哪三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的连续三个自然日内,即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天的期间内包含了送达之日,然而如果在最后一个三天的时间段里恰好遇到法定节假日,那么此处的期限将自动延续至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为了避免因时间不足而导致无法充分行使复核权,请各位当事人务必在规定的三天内及时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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