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对方不赔偿车子能提出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责任认定书颁发之后,即便是面临着对方未能如约履行赔偿义务的局面,车辆仍然具备被索回的可能性。
然而,有可能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方能顺利实现,例如交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交与之相匹配的担保文件等。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后续的赔偿事宜得以有效落实和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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