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发生后交警多长时间应出具事故认定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为确保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与公正,交管部门一般应在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交付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若涉及到必要的检验或鉴定环节,则应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正式出具并被确认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发布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案件,在成功追回交通肇事车辆以及涉案驾驶人员之后,也应在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与发布。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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