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取证谁负责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故意伤害犯罪进行取证的过程中,主要的职责通常是由国家公安机关承担。
当公安机关接收到有关此类违法行为的举报或者报警信息时,他们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对案件的全面调查。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竭力搜集到各类有助于揭示案件真相的相关证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辅助性证据,还可能涉及到现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试验等多个环节所产生的记录材料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等。 由于公安机关具备法定的侦查权限以及专业的侦查手段,他们能够更加高效地实现获取证据的目标,从而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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