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被小车刮倒了怎么判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类状况之下,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均严格遵循了相关的交通法规,且并无任何明显过失行为的话,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条款规定,机动车一方应当自觉承担起至少百分之五十乃至全额的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要对赔偿责任进行精确界定,仍需详细审视整个事故发生时的实际状况以及警方针对此次事故所出具的明确事故鉴定报告。 倘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某些过失行为,例如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超速行驶等等,那么机动车一方则可根据其过失行为的严重性适度地减轻自身的赔偿责任。 而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过失行为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时,机动车一方或许仅需承担不超过总赔偿责任百分之十的赔偿义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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