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连带责任如何分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中,倘若肇事者与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联手实施了侵权行为,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明文规定,二者均需承担起连带责任。
然而,连带责任的具体分配方式往往需要由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进行裁定,但总体而言,责任的分担应以各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为基础。 若肇事者系车辆的实际使用者,并且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失,那么他将被视为主要责任人,而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若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环节出现过失,亦须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受害方有权向肇事者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合理开支。 在实践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细节,例如肇事者的过失程度、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的过失程度、以及肇事者与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以此来确定连带责任的具体分配比例。 若肇事者属于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责任。 总的来说,交通肇事罪连带责任的分配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律并未设定固定的分配比例,而是交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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