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车追尾死亡前车有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后车因追尾导致人员死亡,那么前车原本应该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负有的责任是无需承担的。
首先,若前车在行车过程中保持正常行驶状态,而后车由于自身原因而追尾,那么在这起事故中,前车本身并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亦无法证明其与本次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或因果关系。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前车应当被认定为无责任方。 然而,除此之外,只要能够证明前车确实存在其它未依照规定进行驾驶的违规行为,并且这些违背现行道路安全法规的行为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直接影响及不可忽略的关联性,比如,车辆行驶速度过慢、刹车灯失灵等,那么我们才可能考虑对本次事故的责任归属进行深入探讨和具体划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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