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与拘役的时间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与拘役的时间应这样计算:
1、拘役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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