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一方对于处理问题表现出不合作态度时,以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1.当该交通事故没有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时,您可以寻求负责此项事故管理的警方协助解决。他们 首先会为你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其发送给肇事人,接着你便能依据这份文件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程序。在胜诉之后,你有权申请法庭实施强制执行。 如果你希望避免走法律途径,也可以 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若调解失败的话,务必在民事诉讼的时效期内(通常为一年)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2. 然而,如果交通事故中存在人身伤害甚至死亡情况,那么非自愿责任人可能会面临复杂得多的责任纠纷。作为受害者一方,你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对肇事车辆及其相关财物进行财产保全; 其次可请求肇事车辆的商业保险提供商支付医疗费用,通常理赔金额最高可达人民币10,000元左右; 最后当治疗过程告一段落之时,你应当以肇事车辆的保险厂商以及肇事人为共同被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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