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骑电动车被撞怎么定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关未成年驾驶电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意外情况性质的判定,我们视为交通肇事的范畴,理应由相关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从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种情形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依据当事人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及其产生的影响,以及其错误严重性的程度,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加以合理判断和分配。
2.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至少16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而对于交警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是否将骑电动车的未成年人视为主要责任方,若结果并非如此,那么,对方将承担主要责任,骑电动车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则负次要责任;反之,监护人将会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