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撞车对方未示警怎么归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高速公路因停车引发追尾行为的责任归属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
若非由于车辆自身故障等原因将车辆停放在高速车道之上,且未能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车辆后方合适位置设定足够警示标志。 那么在后车发现前车并试图采取避让措施时,已无法防止追尾事件的发生,在此种情形之下,便应由前车承担主要责任。 倘若在前车紧急制动过程中,发生了追尾撞击,尽管前车没有合理的理由实施急刹车,但是对于后车未保持充足的安全行车距离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应当以后车追究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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