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弯盲区撞人算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视线盲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事故所起的作用或者是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有: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车祸后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6、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应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7、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2)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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