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留下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考虑何人得以继承母亲所遗留下的房产时,首要的问题在于母亲是否在生前留有有效的遗嘱。
若存在遗嘱,则依法依规应依照遗嘱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而倘若未能找到遗嘱,那么便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母亲遗留房产之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致可归纳如下两点: (一)第一优先继承权: 配偶、子女及父母; (二)第二优先继承权: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活动正式开始之后,应先由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承接遗产,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干预或竞争。 如果在已经排除了第一顺序的所有可能继承人之后,仍然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那么接下来就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上阵,接管这笔房产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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