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如何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是机动车辆的,由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损失,保险理赔不足的,再由各方分担损失责任。
鉴于电动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在各方分担责任的时候,具体为: 1.电动车方没有过错的,也即机动车方全责,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部分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电动车有过错,承担事故一定责任的,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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