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处理交通事故时间限制怎么认定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指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