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标的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其实际处理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
譬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如若物品在交易交付之前遭受损毁或失去价值,一般情况下应是由卖家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当货物正式交与买方并能完成合同义务之后,则往往需由买家独自承担该类风险。 当然,如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事项曾作出特别约定,则应依约行事。 至于运输合同中,若双方并无特约,那么自承运人将所运送的货物安全妥当地交付给收货人以前,货物毁损及灭失的风险自然应由托运人承担; 自交付至收货人手中以后,则主要由收货方承担此等风险。 至于在承揽合约关系中,假设工作成果在尚未完成交付前即发生损坏或失去应有价值,则此种情形下的风险则应由承揽方负责承担; 待到正式交付并归于定作人所有之后,则应由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风险的承担者究竟为何人,我们需要结合合同性质、各方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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