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能要求退还钱款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委托事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退还钱款需要看委托合同当中的约定,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看是否退还钱款。根据法律,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据此,在委托合同中,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支付,如果被告在收取了原告预付费用后,没有为完成委托事项进行支出,且被告在收条中已承诺未完成委托事项如数退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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