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间合同即中介合同,也就是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包括:
1、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 2、委托人规避中介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3、委托买卖双方为中介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中介人应否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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