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合同可以反悔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反悔。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只是在案件执行后,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比例付给律师事务所一定费用作为报酬。 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事务所将得不到任何回报; 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委托人将给予高额回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婚姻、继承案件;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其中表明,风险代理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律师事务所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委托人仍然固执己见; 二是必须不属于所列四类案件范围。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