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过期忘记续签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满1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从你到公司的第二个月起至今你都应该得到单位未跟你订立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同时,在此前提下,你不愿与他订合同,他还应该给你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六条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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