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没给钱可以毁约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签署了合同之后,若对方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我们不能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地解除或终止合同。
因为合同的履行乃属于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任何一方未能完全执行并不意味着必定赋予另一方随意解约的资格和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审视和评估所订立的合同当中是否对支付款项的时间节点、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倘若确实存在此类约定,那么就应当严格依照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然而,如果对方未能按期支付款项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以至于使得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得以实现,那么您有权依法启动相应的程序来解除该份合同,并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拥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之上,例如,您曾多次向对方发出付款通知,但对方仍然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等等。 因此,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履行付款义务的催告,同时妥善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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