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数额的标准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夺罪数额的标准包括什么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抢夺犯罪的金额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总额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的,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第二,如果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高达三万元至八万元人民币,那么就可以被归类为“数额巨大”; 最后,当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20万元至40万元人民币时,便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情况各异,因此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罪数额较大判刑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抢夺犯罪的数额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该范畴的具体标准为一千元直至三千元或者更高金额。 此外,若抢夺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了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或甚至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也应相应地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定法规,任何形式的公然侵占、强取他人财产价值在1000至3000元之间的都被视作“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当涉及的金额在3万到8万元之间时,这样的行径则会被定义为“数额巨大”;至于涉及金额在20万至40万元之间的情况,这无疑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然而,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具体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