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合同能否拒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商解除合同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行使拒绝权。
协商解除乃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商议达成的共识。 如若其中任何一方对此协商结果存在异议,无法接受合同解除这一决定,完全有权利和资格拒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合同内已经事先规定了关于协商解除的特定规则及条款,那么则应当严格依照这些约定来执行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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