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效力未定之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之后得以正式生效,同时亦可通过撤销此合同的意思表示转变为法定不可实现的合同。
然而,如若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或是已被撤销的情况下,基于该合同而获取到的利益和财产,应予归还给原所有者; 如果无法恢复原状或归还无益,则需依实际情况进行折价补偿。 对于犯错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对其他合同当事人因合同无效或撤销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如两方均存在失职行为,那么他们应当各自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适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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