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追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认的表达方法及规则方面,现行法律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范。
具体采用书面形式抑或是口头形式,由追认权益持有人自行决定,无论何种选择,只要能够清晰传达被代理人的意志即可。 然而,若法律明确要求使用书面形式进行追认,则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 无论是哪种形式,追意的表达均需使用明确表达的方式,而且必须让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署的与其年龄、智慧水平以及精神状况无法匹配,且并非纯粹受益的合同,相对方有权直接请求监护人事先同意,即在收到相关申请之日开始计算的30天之内给予回应。 若监护人认可此份合同,那么此合同将因监护人所实施的协助行为而正式生效; 若监护人拒绝认可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予任何回应,那这份合同便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此之前,尽管已经达成协议,但该合同并未真正生效。 这里所提到的追认,就是指监护人为确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署合同的效力而向外界发出的明确且可信的明确态度,这只是一种单方面的表达,不需要得到合同相对方的认可,就会自动生效。 不过,我们仍要强调,监护人的追认应以明示的方式进行,同时也需要让合同相对方充分理解这一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在涉及无权代理人与合同相对方所签订的合同中,此合同并非立即生效,而是处于待定状态,即等待被代理人的正式确认。 相对方同样有权请求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30天内给予回应,若代理人并未作出相应表态,则视为其拒绝追认,这时该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可见,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个人身份所签订的合同,在未获得被代理人确认以前,并不对被代理人造成任何影响。 换句话说,一旦被代理人确认了合同的有效性,那么这份合同就等同于从发达成效的那刻开始生效了。 追认这个词,简单地来说,就是被代理人在事后对未授权代表代理事务作出确认的单方面决策,并向合同相对人单方面宣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仅对无权的委托人作出追认的意愿,那么也必须确保这个信息能让合同的相对方知晓之后,才能够发挥法律效力。 一旦被代理人以明确的态度表现出拒绝追认的意愿,那么这份因无权委托代理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就无法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上的效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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