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的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除因法律已明文规定合同必须采用何种订立方式之外的所有情况下,书面协议或手书条款皆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双方做出合法、有效且具有强烈启发性和指导性的合同时,他们既可采取书面签章或者口头交流的方式进行承诺; 然而,若然采用书面形式签署的合同,则应以合同书、信函、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为载体,将约定内容以有形的方式予以确证。 另一方面,以数字信号交换、电子邮件等技术手段,以有形的方式呈现并得以随时查阅的电子数据,亦可以视为书面签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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