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7岁未成年人签署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年满十七周岁的未成年者被认定为受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签署的所有合同,在得到其法定代理人事先认可之后,方能正式生效;
但是对于那些纯属获得利益性质的合同或者家长经过充分考虑之后认为是与孩子的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状态相符的合同,无需经过法定代理人事前的认可也具有同样的有效性。 然而,若法定代理人未能就此做出明确表态,那便可视为其默认拒绝认同,这样的话,该合同便会被判定为无效。 另外,倘若有证据表明该名年满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他们自身的劳动收益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便需要将他们视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此种情况下,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签署的任何合同,只要其意思表示真实可靠且其内容未违犯任何法律法规,即应被视作合法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