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规范的合同应在主体条款中明确规定各方当事人之姓名、居所以及合同所涉及之标的物、质量标准、数量单位、价款金额、履行期限、协商确定的履行地点以及履行方法等要素,且这些内容必须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底线。
此外,所有参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否则该份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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