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或赠与合同如何才生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及赠与协议的产生效力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便可生效。
其中,有关民事合同签订的时间界定原则为: 当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时,自所有当事人均已签名、盖上公章或者按下手印的那一刻起,合同即告成立; 而如果在签名、盖公章或按下手印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完成了主要合同义务,且接收到的一方向其表示认可的情况下,该合同也同样成立;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法律法规对特定情况另作规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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