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假名签订合同会有何后果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使用虚假签名在合同上签署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大致如下:
首先,倘若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使用假名进行签字,从而使得对方形成了一个真实的意愿并倾向于对己方有利的情况时,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视为欺诈性行为,这无疑是违法的民事行为。 此种情况下,该行为很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效力自始无效甚至是绝对无效,而签署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次,如果在签署合同时使用伪造的姓名,则很有可能涉及到诸如合同诈骗犯罪等相关罪行,此类行为应当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合同诈骗犯罪,其定义便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在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方式来蒙骗对方,进而获取他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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