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律师会见所需办理的程序性文件与材料,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由律师协会颁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2.明确指出律师所在律所的正式证明文件; 3.委托人亲笔签署并赋予其本人权限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所出具的公共信函; 4.已获法院批准的案件受理通知或者立案通知书作为文件依据; 5.客户身份证件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6.客户签字盖章授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事务的书面授权书; 7.律师向法院提交的会见申请表。 然而,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因为地域以及司法机关的不同而存在细微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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