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夫妻一方签字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销售合同中夫妻一方的签署效力问题,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定。
首先,若该待售房屋归属于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所有,然后只要签署这份合同的相关双方都有着真实且明确的意愿表达,并且合同条款内容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那么这份合同在签约各方签署之后即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及有效性。 其次,如果所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其中一方在获得对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后履行了替代或代为签名的义务,同时其行为得到了另一方在事后的追认确认,那么此类合同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 然而,对于那些并不满足以上述情况之列的售房合同来说,它们本身是缺乏有效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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