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时是无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了采用要约和承诺这种方式进行订立合同的,要求承诺生效时合同才会成立,当承诺和合同矛盾时说明合同无效未成立。
承诺的生效的情形: (一)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三)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方式和期限: (一)承诺的方式: 1、通知的方式作出; 2、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二)承诺的期限: 约定的按照约定到达,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承诺要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但是存在一个例外: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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