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总公司发生了债务纠纷,旗下的分公司亦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主要因为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所以当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其责任将由总公司全权承担。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分公司的资产也有可能会被用于偿还总公司所欠下的债务。 这主要是由于分公司在经营活动、资金调配以及人员任免等诸多方面均受到总公司的严格管控,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公司实际上是与总公司紧密相连的整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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