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是谁担任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并非由某一类特定人士所担任。
债权人乃指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物资投入以及服务支援等事项者,该类公司须对其承担起债务清偿之责任的单位或个体。 举例而言,倘若某家银行为公司提供信贷融资,那么该银行便可被视为公司的债权人; 反之,当公司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其原材料供应商同样也具备成为债权人的资格。 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缔结的债权债务关系正是基于各类经济往来活动中的各类交易行为所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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