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分支机构因其无独立法人地位,故其产生的所有民事责任均需由母公司(即总公司)进行承担。
然而,若该分支机构拥有具备偿还债务的实际实力,那么它应当优先依靠自身财产来支付对应的账款,不足部分再由母公司进行补充。 关于母公司的债务担当问题,当出现因该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而引发母公司负债状况时,母公司必须负担起其全资资产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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