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所背负的债权与债务,原则上都须由母公司或总部来承担。
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它们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往往需要由母公司或总部来承担。 举例来说,若某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债务无法清偿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母公司或总部提出偿还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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