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形成的法律状况,主要体现为如下几大类情况:首先,企业无力偿还相应的到期债务,且资产规模无法覆盖全部债务,或是在明面上已经显然缺少了偿付此类债务的经济实力和财务能力。
这是企业破产最为普遍的现象之一。 其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而债务人却明显地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再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债务人的总资产规模小于其所背负的债务总额。 最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例如资金周转困难、经营管理不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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