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普遍情况而言,公司债务的法定代表人并不需负担个人财产。
因为公司本身被视为具有完全独立法律人格的实体,需以其所有资产为限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职责。 然而,若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股东且未切实履行或充分履行出资义务时,将有可能面临责任风险。 这种情况下,倘若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股本利息,那么法定代表人就必须在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者,若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负有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这无疑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进而应与公司共同分担对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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