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负债是法人来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所欠之债并不总是由法人个体亲自负担。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只需要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 公司作为一个独特的法人实体,依法应该消耗全部资本资产,以偿还所负之债。 然而,若法人在其职务内过度使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身份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来规避债务,从而对公司债权人造成重大权益损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负责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作为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组织,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且可以享受此项权力。 在此基础上,公司须以其所有的财产价值,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履行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需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仅需依照其认购的股份数量,对公司债务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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