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性股东想转让股份要些什么手续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隐形股东的股份转让流程,其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首当其中,需紧密配合显名股东,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 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大部分时候,外部法律层面的联系都是由显名股东负责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相应协调。 其次,可能需要签署一整套适宜的协议文件,例如股权转让协议、代持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等等。 除此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章程规定,完成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比如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等。 若有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提出优先购买权的要求,那么也需要妥善处理这个环节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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