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款可以直接起诉股东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公司负有公然欠债之责时,其股东无法直接成为诉讼的被告方。
这是因为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类型,其所背负的债务仅能由其自身的资产来进行偿还。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仍然可能会被诉诸法庭。 具体来说,当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根本没有履行他们的出资义务时,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这些未尽职责的股东在他们未投入的资金本息范围内,为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此来逃避债务,并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那么这些股东也将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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