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贷款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方未能依双方所协定之期限归还给借款,则应依照双方协议内容或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若被执行人未能于裁判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给付金钱义务,亦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实践当中,当企业作为贷款方或被执行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企业偿还债务并支付逾期利息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企业银行账户、公开拍卖企业资产等。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作为法人组织,其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除非企业负责人涉嫌触犯刑法,如欺诈罪、挪用公款罪等,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债务纠纷案件中,企业负责人通常不会因企业欠债不还而入狱服刑。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条款,企业贷款欠款不还,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企业负责人入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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