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是否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能够依法启动破产程序履行申请权的正是担任企业法定代表职务者,而非全部法人机构。
也就是说,企业的法定代表具有申请破产之权责。 依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对于那些企业法人无法及时偿还其到期债务,且其现有资产甚至无法清偿所有债务,或者当此种情况表现得异常显著时,债权人与债务人皆有权发起破产申请,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作为债务人期间,同样具备权利和责任提出破产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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