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是共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应由企业及其背后的股东共同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法人都拥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且其在法律层面上可享受相应的法人财产权,从而使其能凭借自身所有的财产向公司债务进行全额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只能以各自实际交付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则只能依靠自身实际选购的股票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另外,如果存在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且这些个体使用了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投资,又或收益的主导部分被家庭成员用作消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这类企业应该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负债。 综上所述,在夫妻关系保持存在期内,如若夫或妻一方选择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活动,那么这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将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与此同时,其发布的债务也必须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恰当清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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