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企业的债务处理方式有:
1、在企业法人存续期间,以其独立财产对其所负债务承担责任; 2、原法人消灭,法人合并的,其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继; 3、法人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原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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