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债权人,调解生效在判决生效之前,哪个先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债务人拥有多位债权人且各方均已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即法院裁决或生效判决书等)作为依附之据,而债务人又确实无法提供任何额外的资产以供进行处理(即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零),那么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多位债权人有权申请进入参与分配程序。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先行提起诉讼或是采取了相应诉讼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并不会因此而享有优先权优待。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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