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申报的步骤在破产案件得到受理之后,作为债权人,您需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之内,若尚未接收通知,则应从公告公布之日起算起,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交债权申报表;
如若在最后期限仍未能完成债权的申报工作,便视为自动放弃此项权力。 在您决定进行债权申报时,务必详细列明您的债权金额及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财物担保,同时需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而我們的人民法院也会将这些申报的债权交由专门设立的小组进行专项核对和详细记录。 申报的债权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认真细致地审查与核实,方可正式生效确定。 二、申报的时间限定 1、债权的申报期通常是从人民法院颁布的破产申请公告日期开始计算,最少不能低于30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并公示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如若债权人未能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的最终分配阶段之前进行补充申报;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了任何部分的分配过程,那么后续的补充分配即告终结。 为了对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及确认,需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这方面产生的费用。 三、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1、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时,应当提交清晰明确的债权凭证以及合法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若由代理人进行申报,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的债权凭证。 对于具有财物担保的债权,申报人还需提交相应的重要证据。 2、我们的人民法院在接受并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该详细记录下每个债权人的姓名、住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的金额数目、申报债权的证据、债权担保的情况、申报时间、联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细节。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爆破组将会从事以上的债权登记工作。 3、在单个连带债务人或者多个连带债务人同时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直接针对此笔总债权向破产中的某一特定债务人或者所有的债务人提出要求行驶权益的主张,从而进行债权申报。 倘若债权人未能在法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履行此项职责,其他连带责任中的其他债务人仍然可以对未来潜在需要承担的债务进行申报。 4、即使债权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及时进行债权申报,但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六号规定的情况则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正式开始之前首先向清算组提交债权申报。 清算组负责对其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由我们的国家法院进行审核与确定。 假如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批准这位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决议存在争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复议请求。 四、逾期未报债权的处理方法尽管债权人未按照法定的时间期限进行债权申报,但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然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启动之前向清算组提交债权申报。 清算组有义务对其提交的债权进行审查,然后再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批与确认。 假设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批准这个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判决结果存在疑虑的话,他们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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