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起诉受理费谁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未能清偿而进行诉讼时的相关费用,依据现行法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当债务人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而受到债权人的法律挑战时,诉讼进程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原告,也就是债权人先行支付,然后在整个案件的审理结束后,再由败诉方全额承担。 此外,如果在此过程中,还涉及到如律师费用等其他额外维权成本,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未能以书面形式事先约定将这些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的话,那么这些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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